護照資料 (Passport Data)
所有乘客必須準備半年以上有效期之護照,如果您持用非美國護照,您還須準備有效之簽證或綠卡。如果您未準備護照及簽證,辦理登船手續的工作人員將拒絕讓您登船,所有費用將不退費。
美國政府近期發布一項新規定,所有美國公民及加拿大公民參加大部份的遊輪旅遊時,必須出示護照以證明其公民身份,此份規定自2006/12/31起生效。
在整個航程中都需要有效的旅遊證件,旅客必須自行負責備齊所有必須之旅遊證件,並於登船時出示旅遊證件。旅客須自行向旅行社或政府機關查明每個停靠港必要的旅遊證件(如:簽證),任何旅客若沒有有效的旅遊證件,將會被拒登船,而船費亦不會發還。
美國公民必須出示下列文件以證明其公民身份:護照、出生證明正本、由州政府健康與心理衛生局核發的出生證明影本,或國藉證明正本。
美國外國居民(US Alien Residents)必須持有有效的外國人居留卡(綠卡),加拿大公民須出示有效護照、出生證明正本、或經政府機關查核過的出生證明影本。非美國公民必須持有有效護照,以及有效且未過期之美國多次簽證。有資格申請豁免簽證國家之非美國公民仍須持有有效且未過期之護照。
旅行證件(護照、綠卡、出生證明…等)上的旅客姓名必須與船票及機票上之姓名完全相符。否則必須提出姓名更改之證明(例如結婚證書),或是有效的駕照(或其他政府核發的有照片之身份證件)。
非美國公民及美國外國居民於登船時可能被要求必須交出護照和/或外國人居留卡,而這些證件會在離船時於移民檢驗完成後發還。
美國國務院規章要求所有豁免簽證國家之旅客必須持有機器可判讀護照,且包含生物識別碼,例如: 內建數位照片。否則旅客仍將被要求必須持有美國多次簽證。未持有合乎以上規定之識別身份的旅客,可能被拒絕登船或拒絕入境美國。
關於歐洲航線,美國公民必須持有有效護照,非美國公民或美國外國居民必須自行向旅行業者或政府機關確定其必須持有之所有文件,來自某些國家的旅客將被要求必須持有申根簽證。
關於加拿大航線,來自某些國家之旅客除了有效之美國多次簽證外,須另外持有加拿大簽證。非美國公民須自行連絡領事館、美國大使館和美國移民局以確認必須持有之旅行文件。
關於百慕達航線,美國外國居民必須於登船時交出護照及/或綠卡,這些證件會在離船時於移民檢驗完成後發還。
若於墨西哥境內欲離船超過24小時,旅客必須於出發前持有由旅行業者代辦或由墨西哥領事館發給之墨西哥旅遊證(MEXICO TOURIST CARD)。
未成年旅客,若其父母/法定監護人均未同行,同行之成年旅客必須攜帶一份由父母親或監護人簽名之同意書本正以茲證明,這將加速國土安全部的處理速度。若要帶未成年旅客在墨西哥境內上岸,則必須具備未隨行父母所提供經公證的同意書,表示父母允許其子女與該成人一起旅行。除上述規定外,所有年滿16歲之旅客必須提供正式的有照片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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