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若是不得已取消遊輪假期時,我可能獲得退費嗎?
答:根據Carnival嘉年華遊輪公司之訂位變更或取消規定,及雙方所簽訂之協議,依航程不同而細分如下
一、航程為4天3夜 或 5天4夜 或 6天5夜:
(1) 出發前61天以上取消者,取消金為訂位費NT$1000元。
(2) 出發前60-30天取消者,取消金為訂金沒收。
(3) 出發前29-8天取消者,取消金為50%的全額費用。
(4) 出發前7天內取消者,取消金為100%的全額費用。
二、航程為7天6夜 或 8天7夜 或 9天8夜:
(1) 出發前76天以上取消者,取消金為訂位費NT$1000元。
(2) 出發前75-30天取消者,取消金為訂金沒收。
(3) 出發前29-8天取消者,取消金為50%的全額費用。
(4) 出發前7天內取消者,取消金為100%的全額費用。
三、航程為 10天以上 或 阿拉斯加航線任何行程:
(1) 出發前76天以上取消者,取消金為訂位費NT$1000元。
(2) 出發前75-46天取消者,取消金為訂金沒收。
(3) 出發前45-15天取消者,取消金為50%的全額費用。
(4) 出發前14天內取消者,取消金為100%的全額費用。
四、航程為 歐洲航線任何行程:
(1) 出發前91天以上取消者,取消金為訂位費NT$1000元。
(2) 出發前90-56天取消者,取消金為訂金沒收。
(3) 出發前55-15天取消者,取消金為50%的全額費用。
(4) 出發前14天內取消者,取消金為100%的全額費用。
五、全額費用包含所有遊輪船費、轉運交通、加訂之飛機航段、岸上觀光、遊輪行程前以及行程後之套裝行程費用。
六、任何報名之變更或取消均需以書面通知並標示日期及內容,電話及口頭告知皆視為無效,所有取消費用將依以上規定收取,恕無法有任何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