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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2日-泰安雙溫泉、大湖採果、漫遊原民部落(6人成行,台北/桃園出發)
費用 含 團險
費用 不含 小費
機位保留以訂金為主,請於 三個工作天內 付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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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特色★入住苗栗泰安觀止溫泉會館: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你】熱門拍攝景點 ★雙溫泉+大湖客家鄉土風情,6人成行-賓士車 。 ★體驗湯悅湯泉,部落導覽。 ★遊賞苗栗大湖酒莊&鳥語花香,親子同遊享樂去。 每日行程
DAY 1
台北-大湖採果(季節性水果)-大湖酒莊-湯悅溫泉
台北車站集合出發,搭乘專車展開今天的旅程。 【大湖】由於地形與氣候因素相當適合草莓生長,從大湖地區自民國46年就栽種草莓,且品種不斷改良演變:阿美利加→馬歇 【大湖酒莊-草莓文化館】位於苗栗縣東南方,為國內第一家生產草莓水果酒的酒莊,也是亞洲唯一的草莓酒置酒產地;研究發現,草莓中富含的維生素及果膠等…營養對改善便秘、痔瘡、高血壓、高脂血癥、白血病、胃腸道和貧血有即顯著功效;還可阻止致癌化學物質的吸收,具有防癌作用。 【湯悅溫泉】太古贈物大地的恩賜48度美肌之泉得天獨厚全館源泉提供100%的 純 ‧ 真;於湯悅溫泉飯店,使用露天風呂-(含蒸氣室、烤箱、水療衝擊池)-請著泳衣,飯店內用中餐;並有專人導覽斯瓦細格部落- 行程結束之後送往飯店辦理住宿登記,晚餐於飯店內享用晚餐。 餐食
住宿
泰安觀止溫泉會館 或 同級
DAY 2
享受飯店設施&湯泉體驗(建議行程:漫遊群山步道或泰雅文化園區)-台北
清晨飯店內享用早餐,餐後您可稍做休息,或使用飯店設施戶外露天風呂(水療按摩、有氧氣泡床、天然冷熱泉、蒸氣室、肖楠木烤箱等)、露天鏡面泳池。 【建議行程】: 可至【群山步道】(步道全程約40~60分鐘):泰安觀止群山會館>穿越桂竹林、桃李果園>泰安觀止溫泉會館,首先映入眼裡的是約長200公尺的綠廊和水梯,種滿楓樹和野薑花的綠廊, 隨季節而變化,沿木棧道石階而上,空氣清新,安逸寧靜,蟲鳴鳥叫格外悅耳,在往上穿過竹林,經過果園,不同林貌深深淺淺的綠,無論視覺或聽覺都是場饗宴。 或步行約300公尺至【泰雅文化園區】:主要包含泰雅文物館、戶外表演區、溫泉體驗區,一樓有聲音劇場、文物展示區、特展區、工藝家展售區,還有「生活在這裡的人們」、「漫步走泰安」等專區,二樓備有視聽室、「大自然生活大師」專區及森林體驗區,其中森林體驗區有裸視3D的台灣黑熊、梅花鹿也有讓遊客投影穿泰雅衣服的設計十分特別。 **行程時間或有變動以現場實際調配為主** 餐食
住宿
甜蜜的家 交通安排無航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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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參考航班,實際航班時間以航空公司為最終確認,若因航空公司或不可抗力因素,變動航班或轉機點,造成團體行程變更、增加餐食,本公司將不另行加價,若行程變更減少餐食,則酌於退費。
額外費用自費項目
費用包含團險。 費用不包含小費。 小費參考—台灣地區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敬請體諒服務人員的辛勞。下列幾項您可作為參考:
注意事項簽證
特別注意事項
◎表列餐食(1早2午1晚)◎二日車資 ◎行程各景點門票。 ◎每位旅客享200萬旅遊責任險+20萬醫療險。 【費用不包含】 ◎住宿飯店、餐廳個人私帳:如酒精飲料、長途電話費、洗衣費等。 ◎旅遊景點精緻伴手禮 ◎提醒您別忘了給予辛勞的司導人員嘉勉鼓勵,依照國際禮儀小費每人每天100元。 【報名須知與注意事項】 ◎此行程6人成團,此行程採合車合團方式走團,但不因此而影響行程。 ◎本商品嬰兒定義:限制0~2歲以下,不含車位及其他活動費用,僅含保險及作業費用。 ◎此行程可依當天人數、活動節慶或天候等…因素,由領隊調整行程順序,本公司不另公告。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以上行程所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車流過大時,行程順序或時間將視實際情況調整。 ◎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 ◎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 ◎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 ◎通知取消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行程內包含的活動項目為『附加贈送』放棄者恕不退費。 ◎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完成後,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發布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恕無法任意更改日期及行程,如要取消或延期將按照契約收取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報名繳款方式】 ◎報名:請直接在網路上填妥訂購單,並送出資料,即完成報名程序。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請詳列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以利保險作業。另素食者請事前告知。 ◎繳費:在行程確認(業務人員通知確認)之後,請於規定的時間內繳清團費。 ◎如需任何服務請電冾客服人員02-25612999。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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