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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山2日遊4人成行,山上過一晚,領略小烏來天空步道、神木群步道、巴陵古道生態園區,5-8月水蜜桃盛出季節,安排水蜜桃採果樂,還要送貴賓每人一個拉拉山水蜜桃,甜甜蜜蜜拉拉山我來囉!
08:00台北車站集合出發註:本行程安排5人座車,人數超過4人(5-8人)安排9人座商務車
09:30小烏來天空步道小烏來天空步道懸掛於小烏來瀑布上方,外觀簡約、以幾何線條配置,底部為強化玻璃的建築結構,凌空伸出11公尺的廊道。遊客只要站上距離瀑布底70公尺高的玻璃平台上,就能居高臨下欣賞小烏來溪谷的秀麗美景,以及氣勢磅礡的瀑布景觀,挑戰360度的全新視野。
10:30義興吊橋站上桃園唯一的水管橋,徜徉在蔚藍天空和大漢溪谷之間,15層樓高的高度,有點刺激又有點療癒,讓人跨足一步也忍不住心跳加快!還記得電影《賽德克巴萊》中,賽德克勇士們站上彩虹橋為自由奮勇而戰的畫面嗎?這條通向永恆獵場的道路,神聖而美好。而今來到羅浮,跟著獵人的腳步造訪這私藏秘境,探索部落文化也好,欣賞絕佳自然景觀也好,都可以使你收穫滿滿!
12:00上巴陵(午餐自理)
14:00拉拉山神木群步道拉拉山巨木區地處桃園復興區與新北烏來區交界,全區海拔介於1,500公尺至2,130公尺,共有24株巨木,樹齡介於500年至2,800年,是全台灣另一處可與阿里山齊名的巨木保護區。旅人循著巨木群環狀步道而行,即能一次近距離捕獲所有巨木。區內巨木除了9號巨木為台灣扁柏,其餘皆為台灣紅檜。
達觀渡假農場或富仙境農場 或 同級
09:00拉拉山水蜜桃採果樂每年的5月底-8月是桃園拉拉山水蜜桃的盛產期,拉拉山水蜜桃特色是果形大、多汁、甜度高。結實纍纍的甜美季節,想要吃到最新鮮的台灣正港水蜜桃,現在正是時候!※因拉拉山果園種植地路陡,顧及旅客安全,僅開放部分果園體驗採果,我們會盡量為旅客安排,如當日體驗場地真的水蜜桃數量不足,我們會以提供每人水蜜桃現貨1顆或等值商品帶回,敬請見諒。
10:00巴陵古道生態園區
「巴陵古道」原本為舊時泰雅族人建造的部落通道,雖然隨著年代的久遠與公路的興建而荒廢,但卻也孕育了豐富的動植物生態景觀,若是深入林間,多是濃密原始的闊葉林,還有華香樹、巴陵石竹、血藤,以及垂掛樹身的樊尼蘭等植物,訴說著自然生態之美。如今桃園市政府將此處重新打造成「巴陵古道生態園區」,結合蝴蝶館、甲蟲館、闊葉林館、地質館等四座館舍,並與當地原住民文化做結合,讓每位來訪的旅客得以體驗自然與人文兼具的深度之旅。步道全長1.28公里,有座懸掛於樹林間的「生態探索繩橋」,一邊欣賞幽靜的自然景觀,一邊感受著腳下臨空的刺激感受!
14:00三峽老街三峽老街一般指的是民權街的南段,長約二百公尺,其中又以民權街、和平街、仁愛街和中山路保存最為完整,其建築從西元1911年留存至今。於日治時代,市街經過改正,道路也做了一番整頓,成為一條整齊光鮮的現代化街道,新洋樓也競相興起,呈現出三峽的風光歲月。經過時間流逝,如今已經擺脫喧囂,只剩一幢幢的紅磚拱廊建築、巴洛克式立面牌樓,寂靜訴說著昔日商業區街屋的繁華。
15:30賦歸
甜蜜的家
團險。
小費。
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敬請體諒服務人員的辛勞。下列幾項您可作為參考:
【費用包含】◎二日車資◎表列餐食◎行程各景點門票。◎每位旅客享200萬旅遊責任險+20萬醫療險。【費用不包含】◎住宿飯店、餐廳個人私帳:如酒精飲料、長途電話費、洗衣費等。◎旅遊景點精緻伴手禮◎司導小費(提醒您別忘了給予辛勞的司導人員嘉勉鼓勵,依照國際禮儀小費每人每天100元, 共收$200元整)【報名須知與注意事項】◎此行程4人成團,此行程採合車合團方式走團,但不因此而影響行程。◎本商品嬰兒定義:限制0~2歲以下,不含車位及其他活動費用,僅含保險及作業費用。◎此行程可依當天人數、活動節慶或天候等…因素,由領隊調整行程順序,本公司不另公告。◎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本公司不予退費。◎以上行程所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車流過大時,行程順序或時間將視實際情況調整。◎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山區氣候溫差較大,敬請自備禦寒衣物及雨具。◎若遇天候不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旅客同意,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後,如要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費用需自行負責。◎通知取消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行程內包含的活動項目為『附加贈送』放棄者恕不退費。◎本商品經訂購付款完成後,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發布的【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恕無法任意更改日期及行程,如要取消或延期將按照契約收取相關費用。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一、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二、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三、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四、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五、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六、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報名繳款方式】◎報名:請直接在網路上填妥訂購單,並送出資料,即完成報名程序。◎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請詳列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以利保險作業。另素食者請事前告知。◎繳費:在行程確認(業務人員通知確認)之後,請於規定的時間內繳清團費。◎如需任何服務請電冾客服人員02-25612999。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