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馬祖曾是保家衛國的象徵,經過歷史的流淌,褪去的肅殺的氛圍,但戰時前線的風貌卻保留了下來,坑道、標語、軍營,逐一成為了現在的熱門景點。由東引、大坵、東莒、西莒等數十座島嶼構成的馬祖列島擁有著不同的特色,在不同島嶼肯定讓您能找到獨特的光景與其所蘊藏的歷史深邃,一同前往馬祖,體驗台灣最北疆的絕美風光。
行程特色
東引環島
- 安東坑道賞鷗:安東坑道的盡頭因當地型險要故完全無人為破壞下隨時皆可見到海鷗築巢下滿天飛翔。
- 烈女義坑:一座近百公尺高、近乎垂直的天然海蝕崖,沿著欄杆步道至觀景台駐足眺望,望著離海百餘公尺的峽壁高度,突出岩壁的石塊,氣勢甚是懾人。
- 太白天聲:在前往東湧燈塔途中,太白天聲紅底白字的牌坊就在路旁,位於一處視野極佳的觀景台,可遠眺汪洋一片,於春夏之交,朦朧的霧氣將石頭遮掩,加上風聲與海浪澎擊沿岸岩石的潮聲交錯,置身若隱若現的山海中,非常夢幻。
- 東湧燈塔:屬歐式建築風格,塔身、燈塔、周邊純白房舍身形,蜿蜒磐據於山坡上,襯托著碧海藍天,白色的建築風姿讓東引充滿異國風味。
大坵島尋鹿
- 漫步于無人島上之之觀景步道,亦靜亦動中宛如一座戶外的生態教室可觀賞到不畏生之百餘隻野放梅花鹿漫步林中外,另有迎賓鹿讓貴賓餵食外之體驗、百年梧桐樹、自行享用野放蜈蚣雞餐,夏天的大坵還可以看到滿天飛翔的燕鷗。
北海坑道搖櫓
- 搭乘利用木板拚製成的馬祖傳統漁船的搖櫓船,隨著高唱福洲歌船夫的划行下,走過歷史見證鬼斧神工典藏燦爛的回憶。
芹壁小希臘(含下午茶,價值150元)
- 閩東式石屋坐落在海岸邊,媲美希臘愛情海的漁村風情,特色小吃更是應有盡有。
特色景點
大坵島尋鹿
大坵~有「梅花鹿島」之稱的大坵島位於北竿北方,與高登島為鄰,需要搭乘島際交通船隻才能前往,昔日曾經有居民居住及軍隊駐守,最風光的時候島上也多達三百多人在此居住,後來因時代變遷、人口外移至南、北竿居住,大坵島就變成了一座無人島,現今是馬祖唯一可以登島遊覽的無人島。
芹璧閩東古厝
倚著山壁建造的芹壁聚落,背山面海,依山勢呈階梯狀排列,層層相疊、錯落有致,主要分成北面山、南面山、中路等區,清末時期為福建長樂鶴上陳氏家族開發,屋舍多為當地花崗石建築,其間工法最細緻的一棟民宅,為戰爭時期「和平救國軍」北竿部隊主任陳忠平所築建的「海盜屋」,除了門面立牆採用高級的青白石,也是芹壁村唯一一棟屋頂刻有石獅的房屋,再加上地勢居高臨下,十分氣派。
烈女義坑
是東引北端一處特殊的狹灣坑谷流傳著一個淒美的故事:清光緒末年,東南沿海一帶賊寇群起,某一天賊寇掠奪漁船殺害船主,又想凌辱船妻,但烈女不從,逃至懸崖坑谷投海自盡。現今外圍砌有一道仿古城牆守護,上刻〝義膽干雲天,忠烈傳千古〞等大字,並立碑記烈女事蹟。
安東坑道
過去的安東坑道有軍隊駐防,百位阿兵哥都在這深遠而陰冷的隧道中生活,連長室、廁所等標示牌仍然清晰可見,在坑道中,可想像過去士官們來回穿梭的畫面,讓我們體會到士兵們的生活是如此的艱辛。
太白天聲
指的是一處巍峨險峻的巨石,每逢3至5月的霧季,巨岩在煙霧朦朧中若隱若現,讓人彷彿置身太虛幻境中,因而有了這個稱號。遊客可經由觀景台瞭望整幅大自然的秀麗美景,春季欣賞雲霧繚繞間神秘的花崗岩之美;夏日的步道兩旁花草崢嶸,又是截然不同的景色。
東湧燈塔
位於東引島東北端世尾山山坡上,籌建於清光緒28年(1902年),清光緒30年(1904年完成建造,由英總稅務司赫德(Robert Hart)晚年監造,營造司哈爾定主事,屬歐式建築風格,塔身、燈塔、周邊純白房舍身形,蜿蜒磐據於山坡上,襯托著碧海藍天,白色的建築風姿讓東引充滿異國風味。而早期的東引島民則習稱「東湧燈塔」為「東引別墅」。
八八坑道
使用甘美清冽泉質所釀出的佳釀,讓馬祖酒廠聲名遠播,其中又以「八八坑道」系列之高梁酒最受青睞,來此可欣賞獨特造型的紀念酒。而充滿戰地氣息的八八坑道,冬暖夏涼,兩旁的老酒甕,配上不時迴盪在坑道內的水滴聲,又另有風味。
價格參考
10/01-10/31間出發(特殊假日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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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一二三 |
星期四五六 |
二人房 |
NT15,300/人 |
NT16,300/人 |
嬰兒(0-2歲以下,僅含保險) |
NT300/人 |
NT300/人 |
單人房差 |
NT2400/人 |
【注意事項】
◆本行程最低成團人數為6人成人(須為開立全票),須配合當地合車合團出發,如要獨立出團需另加價,遇人數不足無法出團時,將於出發前七日通知並辦理退費。
◆此行程為散客成團,多數以半日遊方式進行,即台灣本島無領隊隨行,由導遊於當地接團服務;且會有合車合船狀況,車輛分配、導遊調度皆需以當地安排為主。
◆依航空公司規定老人票須不得超過整團之1/3,若超過之部份須依全票開立敬請見諒
◆因馬祖住宿資源有限,大多為民宿,且房間數不多,有可能拆不同民宿,請見諒!
◆若為單人報名或是分房卡單人時,一律需補單人房差,敬請知悉。
【費用包含】
◆台灣-馬祖來回機票。
◆行程所列行程、餐食、飯店。
◆20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醫療險)。
【費用不含】
◆不含小費每人給予領團人員每日100元台幣小費。
◆航空行李託運規定每人限重10公斤,超過部分將加收行李超重費。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訂房規定】
◆飯店訂房狀況以山富旅遊回覆為準。
◆依各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每房僅限一位,其他如有費用支出請現場自付。
◆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山富旅遊回覆為主,如有特殊需求請事先告知。
◆如欲升等其他房型,依山富旅遊作業程序,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
◆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
【取消規定】
◆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團體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2)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3)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4)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5)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6)甲方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