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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洽客服詢問細項。
適時給予服務人員些許小費,是一種國際禮儀,也是一種實質性鼓勵與讚許;對於沿途為各位服務的領隊、當地導遊及司機,您可視行程中之表現,可給予全額或再額外加給以茲鼓勵敬請體諒服務人員的辛勞。下列幾項您可作為參考:
訂購須知成行人數:8人以上成團,最大成行人數10人,付款後客服人員即會協助預訂船隻作業,若所選當日船隻皆預約額滿或未成團,將協助更改日期或退費本專案接受併團與散客搭乘,若您需要包船請洽燦星客服人員。乘船時須攜帶身份證證明文件,如無法提出將拒絕登船。建議乘船前保持充足睡眠,必要時出航前1小時服用暈船藥。(因個人體質關係,本公司恕不提供)為維持船身清潔,請勿在船上玩蛋糕、隨地吐痰和檳榔汁,嘔吐時請朝海面。十二歲以下兒童和行動不便者,請家屬注意照顧,以策安全。因考量出海後的不便利性,不建議孕婦、嬰兒、慢性病者登船。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如氣候條件不佳、機件故障、主管機關命令約束或其他必要之情況…)活動單位有權決定是否開航。禁止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事項,包含攜帶槍械、毒品等事物,經查獲將立即通報警政單位,並取消該活動,不得要求退還費用。若違法之行為導致本公司或活動單位商譽受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每艘遊艇及帆船皆有限載人數,若乘載人數逾安全乘載量,船公司保有拒絕出航之權利。因涉及基本保險及出海申請,使用日前6個工作天提供賓客名單,使用當日不得增加及修改未經確認之乘客名單。出航請著輕便之服裝,盡量避免高跟鞋及窄裙等不利活動之衣物。危急時請賓客依照指示正確穿著救生衣,遵循船長廣播等待協助。請遵守船上之安全規定,禁止船上追逐嬉鬧,並服從船長之指示。如遇不可抗拒之氣候因素,依船長判斷改變行程、航線,以策安全。取消規定於活動開始前10日含以上(不含例假日)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應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所規範之定型化契約,賠償活動費用30%於活動開始前4-9日(不含例假日)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應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所規範之定型化契約,賠償活動費用50%。於活動開始前1-3日(不含例假日)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應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所規範之定型化契約,賠償活動費用70%。於活動開始日或開始後取消或變更行程者,旅客應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所規範之定型化契約,賠償活動費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