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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使用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民國 115 年 06 月 15 日

歡迎您使用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經營之網站(網址:https://www.travel4u.com.tw,包含相關子網域、行動版網站、APP,以下合稱「本網站」)。為保障您及本公司之權益,請您於使用本網站前,詳細閱讀以下條款。

當您進入、瀏覽、註冊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網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全部內容之拘束。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何部分,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

第一條 條款之適用與修訂
  1. 本條款適用於您使用本網站之全部服務及內容。

  2.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條款,修訂後之條款公告於本網站即生效,不另個別通知。建議您定期查閱最新版本。

  3. 您於本條款修訂後繼續使用本網站,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

第二條 本網站內容之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所刊載之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 旅遊行程之文字介紹、景點描述、行程特色文案。

  • 圖片、照片、插畫、影音、地圖。

  • 網站介面設計、版面編排、視覺設計、商標、標誌(Logo)。

  • 行程組合、編排方式、資料庫結構。

  • 程式碼、軟體及技術文件。

均為本公司或合法授權第三人所有,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商標法、營業秘密法及相關國際條約之保護。

本網站部分圖片、影片、音樂、圖示(icon)、字型等內容,係本公司向第三方圖庫公司、素材授權平台或內容供應商(以下合稱「授權方」)取得授權使用,包括但不限於 Shutterstock、Getty Images、Adobe Stock、iStock、123RF、Pixabay、Unsplash 及其他國內外圖庫平台。

前述授權內容之著作權、商標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均歸授權方所有,本公司僅取得於本網站範圍內使用之有限授權。

您不得對前述第三方授權內容為下列行為:

  1. 下載、重製、改作、散布、公開傳輸至本網站以外之任何媒介。

  2. 用於您個人或第三方之商業、行銷、出版、社群媒體用途。

  3. 用於 AI 模型訓練、機器學習資料集、向量資料庫或任何自動化資料處理用途。

  4. 移除或變造原圖之浮水印、署名、版權標示。

  5. 主張對該等內容享有任何權利。

您理解並同意,違反前述規定者,授權方得依其授權條款及相關法令,直接對您行使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請求損害賠償、停止使用、銷毀重製物等。本公司亦得依本條款第十條之規定向您請求賠償。

如您欲使用本網站上之第三方授權內容,應自行向原授權方洽詢取得授權,本公司不提供再授權服務,亦不擔任授權媒介。

本公司就第三方授權內容之權利保證範圍,僅限於本公司於本網站之合法使用;對於您未經授權使用所生之任何爭議或損害,本公司不負擔保責任。

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編輯、散布、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出租、轉授權、出版、銷售)使用本網站之任何內容。

本網站所載之行程價格、航班、出發日期、團體名額、報名狀態等資訊,雖屬事實性資料,惟其彙整、編排、呈現方式具本公司投入之商業價值,受本條款及相關法令之保護。

第三條 禁止以自動化程式擷取資料(反爬蟲條款)

嚴格禁止任何未經授權之人以下列方式存取、使用本網站:

  1. 使用任何自動化程式、機器人(Bot)、網路爬蟲(Web Crawler / Spider)、蜘蛛程式、資料探勘工具、網頁擷取工具(Scraper)或其他類似技術,擷取、複製、彙整、儲存、索引本網站之任何內容。

  2. 透過任何方式繞過、破解、停用本網站之技術保護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robots.txt、CAPTCHA 驗證碼、登入驗證、IP 流量限制、API 存取控管等)。

  3. 以虛假身分、多重帳號、變更 IP 位址、偽造 User-Agent 或其他規避偵測之方式存取本網站。

  4. 對本網站發送過量請求,影響網站正常運作或加重伺服器負擔。

  5. 對本網站進行反向工程、反組譯或試圖取得原始碼。

本網站之 robots.txt 設定及相關技術措施,係本公司明示禁止自動化擷取之意思表示,違反者除構成違約外,並可能涉及著作權法第 80 條之 2(防盜拷措施)、刑法第 358 條至第 363 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刑事責任。

本公司保留隨時封鎖可疑 IP、限制存取、終止服務及採取一切法律行動之權利。

第四條 禁止用於人工智慧及機器學習用途(AI 條款)

明確且嚴格禁止任何未經授權之人將本網站之任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影音、行程資料、價格資訊、客戶評論等),用於下列用途:

  1. 訓練、微調(Fine-tuning)、再訓練任何人工智慧模型、機器學習模型、大型語言模型(LLM)、生成式 AI 模型。

  2. 作為檢索增強生成(Retrieval-Augmented Generation, RAG)系統之資料來源、向量資料庫或知識庫。

  3. 建立、訓練或運作任何旅遊推薦系統、聊天機器人(Chatbot)、AI 客服、AI 行程規劃工具或類似應用。

  4. 提供予第三方 AI 服務商作為訓練資料、語料庫或資料集之一部分。

  5. 供任何形式之機器學習資料標註、自動化分析、資料探勘之用途。

本條款所指之「人工智慧用途」,包含但不限於商業性與非商業性、學術研究、內部研發、開放原始碼專案等所有情境。

如欲基於 AI 研究或商業合作目的使用本網站內容,應事前以書面方式取得本公司明確授權,並依雙方議定之條件支付授權金。

第五條 禁止之商業利用行為

除前述條款外,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禁止下列行為:

  1. 將本網站內容用於競業比價、價格監控、市場調查報告之商業性目的。

  2. 將本網站之行程內容、文案、圖片轉載、改作、彙整至他人經營之旅遊平台、比價網站、社群媒體、部落格或其他商業網站。

  3. 以本網站內容為基礎,製作衍生商品、出版品、教材、課程或其他商業性產品。

  4. 利用本網站作為招攬客戶、引流、導購至競爭同業或其他第三方平台之工具。

  5. 仿冒、模仿本網站之版面設計、視覺風格、行程命名、文案表達,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

  6. 任何不正當搶單、惡意訂購、囤積名額後轉售等影響本公司正常營業之行為。

  7. 其他經本公司認定足以損害本公司商譽、營業利益或交易秩序之行為。

第六條 會員註冊與帳號管理
  1. 部分服務需註冊會員始能使用,您應提供真實、正確、最新且完整之資料,並維持資料更新。

  2. 您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不得轉讓、出借、出售予第三人使用。因帳號密碼外洩或保管不當所生之損害,由您自行負責。

  3. 如發現帳號遭盜用或有任何安全疑慮,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4.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終止或刪除您的帳號,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1. 違反本條款或相關法令。

    2. 提供不實資料。

    3. 利用本網站從事違法或不當行為。

    4. 帳號逾一年未登入使用。

第七條 個人資料保護
  1. 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網站「隱私權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相關內容請參閱本網站公告之隱私權政策。

  2. 您同意本公司基於提供旅遊服務、行程通知、會員管理、行銷活動等目的,於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之個人資料。

  3. 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向本公司行使查詢、更正、刪除等權利。

第八條 使用者責任

您承諾不從事下列行為:

  1. 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

  2. 散布不實、誹謗、騷擾、猥褻、暴力或仇恨言論之內容。

  3. 上傳含有電腦病毒、惡意程式之檔案。

  4. 干擾、破壞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之正常運作。

您於本網站張貼之留言、評論、相片或其他內容(以下簡稱「使用者內容」),仍由您自行負責,並擔保未侵害他人權利。

您無償授權本公司於全球範圍內,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改作、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您所提供之使用者內容,作為網站營運、行銷宣傳之用,且不限期間及次數。

第九條 免責聲明
  1. 資訊正確性:本網站所載之行程、價格、航班、住宿、活動內容等資訊,本公司雖盡力維持正確性與即時性,惟可能因供應商調整、匯率變動、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而變更,最終以實際成行確認及書面契約為準。本公司對於資訊之即時性、完整性、正確性不負擔保責任。

  2. 服務中斷:本網站可能因下列原因暫停或中斷服務,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1. 系統維護、更新、移轉或升級。

    2. 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疫情、政府命令等)。

    3. 電信設備、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故障。

    4. 駭客攻擊、電腦病毒等資安事件。

    5. 其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

  3. 第三方連結:本網站可能提供連結至第三方網站,該等網站之內容、隱私政策、服務品質非本公司所能控制,本公司不對其負任何責任。

  4. 使用者內容:本公司對於使用者於本網站張貼之內容不負審查義務,亦不對該等內容之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5. 使用風險:您使用本網站之風險由您自行承擔。本公司不擔保本網站絕對安全、無誤、不中斷、無病毒。

  6. 責任上限: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對於您因使用本網站所生之任何直接、間接、附隨、衍生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商譽損害、資料遺失),所負賠償責任之總額不超過您於事故發生前六個月內向本公司實際支付之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損害賠償:您違反本條款之任何規定,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有損害者,應負全部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1. 本公司因處理違約事件所生之人事、調查、鑑識、技術防護費用。

    2. 本公司之營業損失、商譽損害、客戶流失等損害。

    3. 本公司為主張權利所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保全程序費用。

    4. 本公司為回復原狀、修補系統、強化資安所支出之一切必要費用。

  2. 違約金約定:

    1. 違反第三條(反爬蟲)、第四條(禁止 AI 用途)、第五條(禁止商業利用)之規定者,每一違反行為應給付本公司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之懲罰性違約金;如有多次違反或持續違反者,按次或按日計算。

    2. 前述違約金係基於本網站內容之商業價值、本公司投入之開發成本及違約行為對本公司營業所生之重大影響而約定,雙方同意該金額屬合理。

    3. 違約金之約定,不影響本公司另行請求實際損害賠償之權利;如實際損害超過違約金金額者,本公司得就超過部分另行請求賠償。

  3. 法律責任:違反本條款之行為,除民事責任外,可能同時涉及下列法律責任,本公司保留民事、刑事及行政檢舉之全部權利:

    1. 著作權法第 91 條至第 96 條之 1 之刑事責任及民事損害賠償。

    2. 刑法第 358 條至第 363 條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刑事責任。

    3. 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之 1 至第 13 條之 4 之刑事責任。

    4. 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至第 25 條之相關責任。

    5.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責任。

  4. 保全與蒐證:您同意本公司得保存您使用本網站之 IP 位址、存取紀錄(Log)、Cookie、裝置識別資訊、操作軌跡等資料,作為違約行為之蒐證依據。本公司得委請公證人、第三方鑑識機構進行證據保全,相關費用由違約人負擔。

  5. 連帶責任:如違約行為係法人、合夥組織或團體所為,其負責人、實際行為人、指示者、協助者應與該法人或團體負連帶賠償責任。

  6. 損害不可分性:因違約行為所生之 AI 模型訓練、資料散布等行為具有不可逆性,您同意本公司得請求禁制令、假處分等保全處分,以防止損害擴大。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本公司得透過下列方式對您進行通知,通知於發送時即生送達效力:

  1. 電子郵件至您註冊之信箱。

  2. 簡訊至您留存之手機號碼。

  3. 於本網站公告。

  4. 寄送書面至您留存之地址。

您應確保留存於本公司之聯絡資料正確且更新;因資料錯誤或未更新致無法收受通知者,由您自行承擔不利益。

您對本公司之通知,應寄送至:

公司名稱: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4樓
電子郵件:privacy@richmond.com.tw
聯絡電話:02-449-3535

第十二條 條款之可分性

本條款之任一條文若經有管轄權之法院判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文之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文之效力,其餘條文仍繼續有效。雙方同意以最接近原條款本意且合法有效之條文取代之。

第十三條 權利不放棄

本公司未行使或遲延行使本條款所定之任何權利,不構成權利之放棄;本公司就單一違約行為之免除或寬待,不視為對其他違約行為之免除。

第十四條 權利義務之移轉
  1. 本公司得將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無須事前徵得您之同意。

  2. 您不得將本條款之權利義務移轉予第三人。

第十五條 完整合意

本條款(連同本網站之隱私權政策、會員規範、行程契約等相關文件)構成您與本公司間就本網站使用之完整合意,並取代雙方先前所有口頭或書面之約定。

第十六條 準據法

本條款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您與本公司因本條款或使用本網站所生之爭議,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含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指定條款)。

第十七條 管轄法院
  1. 因本條款或使用本網站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優先以誠信原則協商解決。

  2. 協商不成時,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如有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或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9 規定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時,從其規定,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3. 如違約人為境外法人或個人,您同意本公司得選擇於:

    1. 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起訴;或

    2. 違約行為地、損害結果發生地、伺服器所在地、被告住居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之任一法院起訴;或

    3. 本公司認為最有利於權利行使之其他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4. 境外違約人不得以不便利法庭原則(Forum Non Conveniens)或其他類似法理,抗辯前述管轄法院之選擇。

  5. 本公司於中華民國境內取得之確定判決、假處分、假扣押等裁判,違約人同意配合於其所在地法域聲請承認與執行,相關費用由違約人負擔。

第十八條 語言版本

本條款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如本公司另行提供其他語言版本(如英文、簡體中文、日文等)係為使用者方便閱讀之翻譯,各語言版本間如有歧異,概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

第十九條 特別聲明
  1. 明確意思表示:您於進入、瀏覽、註冊或使用本網站時,即明確、不可撤回地表示同意接受本條款全部內容之拘束,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條(反爬蟲)、第四條(禁止 AI 用途)、第十條(違約責任)等對您權益有重大影響之條款。

  2. 重大條款提示:本公司已就本條款中字體加粗、底線標示或以其他方式強調之重要條款(特別係限制本公司責任、加重您責任、限制您權利之條款)善盡提請注意義務,您確認已充分知悉、理解並同意該等條款之內容。

  3. AI 爬取明示禁止聲明:依據國際間就生成式 AI 與資料爬取之發展趨勢,本公司於此明確表達拒絕任何 AI 模型開發者、AI 服務提供商、學術研究機構、資料仲介商使用本網站內容進行模型訓練、資料蒐集或商業性利用之意思表示。本聲明等同於 TDM(Text and Data Mining)保留聲明,並適用於本網站全部內容。

第二十條 聯絡窗口

如您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意見或欲申請使用授權,請以下列方式聯繫本公司:

公司名稱:山富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888987
登記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4樓
客服信箱:service@richmond.com.tw
法務聯絡信箱:privacy@richmond.com.tw
客服電話:02-449-3535
服務時間:工作日 08:30-18:00